根据《重庆市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自由探索培育计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推进以问题和课题为中心的研究性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单独设立了“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自由探索培育计划基金”创新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通过自由探索和自主实践激发学生崇尚科学、追求卓越的志向和兴趣,拓展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研究能力。现发布2023年度“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自由探索培育计划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定位与资金来源
1.项目定位:拓展学生学科专业知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研究能力。
2.资金来源:本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 “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项目申报及管理
1.申报对象:生态力学实验班本科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鼓励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生参与。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
2.项目选题: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自主提出,或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科研指导提出,或结合校外单位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应用前景提出等。倡导学科交叉,突出创新性。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力争能够取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鼓励开展原创性、探索性项目研究。
3.申报要求:项目由负责人(申请人)牵头,组建团队申报,团队其他成员(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申报项目中,生态力学实验班学生原则上不少于3人。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基金项目,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的基金项目数共计不得超过2项。项目申请人若同时作为另一项目的参与人时,其承担项目数共计也不得超过2项。
4.项目类别: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等级。每学年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
5.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项目研究工作内容合理填写),且需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
6.指导老师:项目应配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热心指导学生开展自由探索研究,能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实验条件。鼓励各申报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老师。
7.项目管理:详见附件《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自由探索培育计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三、进度安排
1.申请者填写“自由探索培育计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23年12月13日前向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 重庆市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创新实验班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批准的基金项目,将于2023年12月18日前公布获批项目名单及等级。
联系人:彭小娟 电话:17723178813, 023-62871808
重庆市生态力学未来技术学院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30日